大家好,今天我们要探讨的是1比9赔付率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并且会讲解按比例赔付是什么意思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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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率作为衡量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越来越受到业界的关注。其中,1比9赔付率作为一种常见的赔付比例,被广泛应用于各类保险产品中。本文将深入解析1比9赔付率的计算方法,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1比9赔付率的定义
1比9赔付率,即保险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所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与所收取的保险保费之比为1:9。换言之,保险公司每收取9元保费,需支付1元的赔偿金额。这一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
二、1比9赔付率的计算方法
1. 确定计算范围:需要明确计算1比9赔付率的范围,如按年度、季度或月份进行计算。
2. 收集数据:收集保险公司一定时期内的保险保费收入和赔偿支出数据。
3. 计算赔偿支出:将保险公司一定时期内的赔偿支出进行汇总。
4. 计算保费收入:将保险公司一定时期内的保费收入进行汇总。
5. 计算赔付率:将赔偿支出除以保费收入,得出1比9赔付率。
三、实际案例分析
以某保险公司为例,某年度的保费收入为1000万元,赔偿支出为100万元。根据1比9赔付率的计算方法,该公司的1比9赔付率为:
赔付率 = 赔偿支出 / 保费收入 = 100万元 / 1000万元 = 0.1(即10%)
由此可见,该保险公司的1比9赔付率为10%,与1比9的标准比例相符。
四、1比9赔付率的应用
1. 评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通过计算1比9赔付率,可以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判断其风险承受能力。
2. 指导产品设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1比9赔付率,调整保险产品的保费和赔偿标准,以适应市场需求。
3. 监管部门监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1比9赔付率,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1比9赔付率作为一种常见的赔付比例,在保险行业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计算1比9赔付率,可以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为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在实际应用中,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调整1比9赔付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1比9赔付率的计算方法简单易行,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在保险行业中,1比9赔付率已成为衡量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希望本文的解析能为读者带来一定的启发。
所谓的免赔额,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不进行赔付的金额标准。免赔额1万,就是符合合同规定的赔付标准在1万元以上,保险公司就会进行相应的赔付,若是在1万元以下,被保人就需要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如果对于什么是免赔额还是不太清楚,可以参考一下这篇:免赔额是什么?免赔额是不是越少越好?
引言
2006年,我国产险业四个主要险种——车险、企财险、货运险和责任险保费收入合计1377.96亿元,同比增长24.9%,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91.3%。
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为1107.87亿元,同比增长29.1%,占财产险公司业务比重为70.1%,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其中,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占7月至12月车险保费收入的39.5%。
目前中国财产保险中,车险是投保意识最强的险种之一。随着对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者赔偿标准的提升,除了交强险外,越来越多的汽车保有者还主动购买了商业三者险,甚至自发地选择较高的保额。
近几年,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和车险投保意识的逐步提高,中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到201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6000万辆,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可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但同时,中国车险市场发展也面临价格战、渠道混乱、理赔漏洞、外资参与不充分等问题。
自2003年车险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来,2006年车险市场再次发生了重大转折。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不仅对当前市场具有积极意义,带来经营管理质的改变和市场基本面的好转,而且使整个市场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车险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对今后整个行业的车险经营和市场走向产生深远影响。
本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国资委、国家信息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国民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提供的大量资料,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车险定价、汽车保险的理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汽车保险业的竞争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国际汽车保险市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是计划进入汽车保险行业和经营汽车保险行业的企业和投资机构了解目前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动态,把握发展趋势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
目录
第一章国外汽车保险业发展分析7
第一节发达国家汽车保险共同特点7
第二节国外汽车保险规定分析8
一、德国:柏林保费贵新手费率高8
二、美国:未婚低龄男性费率最高9
三、日本:强制三责险零利润9
四、加拿大:周末用车比上班用车保费低9
第三节美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10
一、美国的汽车保险制度10
二、美国汽车保险简介16
三、美国强制车险制度设计与运作的几点启示17
四、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21
第四节德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29
一、德国车险发展概况29
二、德国汽车保险无微不至29
三、车险改革对德国车险市场的影响31
四、德国机动车辆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介33
五、德国车险改革对我们的启示33
第五节英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35
一、英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状况35
二、英国车险市场完全细分36
三、英国车险承保的分析及启示38
第六节日本汽车保险市场变革分析42
一、汽车保险费率、条款自由化42
二、适应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创新42
三、打破汽车保险通过代理店销售的惯例43
四、应用信息技术的新型服务迅速发展43
第七节韩国车险费率自由化渐变过程及启示44
一、实行费率自由化的背景44
二、车险费率自由化的过程44
三、车险费率自由化的效用45
四、对我国的启示45
第二章我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的综合分析47
第一节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47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47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48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50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51
第二节2006年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回顾52
一、交强险实施,车险经营发生质变52
二、限折令实行,车险价格理性回归53
三、行业条款推出,产品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54
四、监管力度加强,竞争行为更加理性54
五、车险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55
第三节中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发展分析56
一、从政策层面看56
二、从经济层面看56
三、从社会层面看57
四、从技术层面看58
第四节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59
一、价格大战削弱了行业盈利能力59
二、渠道混乱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费59
三、理赔漏洞大造成赔付成本过大60
四、参与不足外资保险公司贡献小60
第五节我国车险市场化分析62
一、车险市场化的困境62
二、车险市场化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分析63
三、车险市场化的双赢策略展望64
第六节机动车新报废标准对机动车保险市场的影响分析73
第七节交强险之后的车险经营分析76
第八节新车险亮点分析80
一、引导保险公司“重服务”80
二、统一条款有利于消费者维护权益80
三、车险价格基本没有上涨80
四、女性驾驶员享受九五折优惠80
五、A、B、C三款均对酒后驾车不赔偿80
六、车险市场不会形成大保险公司“一统天下”80
第九节机动车险困局及其解决途径分析81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现状81
二、综合环境质量的下降是机动车辆保险经营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82
三、整合保险资源是解决车险效益问题的有效捷径83
第十节中国汽车保险市场潜力分析85
一、市场结构85
二、承保状况85
三、前景展望86
第十一节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分析87
一、发展汽车保险中介组织的现实意义87
二、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现状88
三、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面临的问题88
四、发达国家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89
五、对策建议90
第十二节汽车保险产业链分析92
一、汽车保险产业链思维因势而起92
二、构建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正逢其时92
三、打造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93
第十三节汽车保险实行免赔额条款的意义分析96
一、免赔额条款产生的背景96
二、国内免赔额的典型做法97
三、免赔额条款对汽车保险发展的积极意义97
四、保险公司推行免赔额条款的建议100
第十四节车险经营中的现实矛盾分析102
一、车险经营的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之间的矛盾102
二、车险经营中规模与效益之间的矛盾103
三、车险与非车险的结构性矛盾104
四、车险经营的内部矛盾104
第十五节车险代理渠道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05
一、车险市场代理渠道的现状及问题105
二、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106
第十六节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风险防范分析108
一、车险承保风险的防范108
二、车险理赔风险及防范110
第三章我国车险定价分析114
第一节我国车险定价发展现状114
第二节我国车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一、车损险足额保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二、第三者责任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6
第三节完善我国车险定价机制的建议116
一、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116
二、提高精算水平117
三、加强信息披露117
四、进行具体调整117
第四章我国汽车保险的理赔分析118
第一节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分析118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118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119
三、我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变革要求121
四、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122
第二节影响理赔服务的因素分析124
一、保险公司层面的原因124
二、客户层面的原因125
三、社会层面的原因125
第三节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一、机动车辆险的经营现状126
二、车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三、降低车险赔付率的对策128
第四节车险理赔的全新模式分析130
第五节车险理赔外包的意义分析131
第五章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析134
第一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区别分析134
一、目的、功能不同134
二、性质不同134
三、实施方式不同134
四、责任范围不同134
五、责任限额不同135
六、索赔主体不同135
七、条款、费率制定方式不同136
八、辅助补偿制度设置不同136
九、其他区别136
第二节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责任”关系问题137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137
二、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承担主体138
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139
四、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被保险人范围不同140
五、结论141
第三节机动车三责险的制度体系分析142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历史演变142
二、道交法确立法定赔偿规则143
三、实行商业化运营144
四、实行强制缔约制度145
五、确立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保护义务146
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47
第四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分析148
一、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定位与功能148
二、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经营原则与模式149
三、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法律关系分析150
四、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相关配套制度构建151
五、《条例》(草案)综合评介与制度构建的基本路向153
第六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分析155
第一节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利弊分析155
一、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有利因素155
二、车险费率市场化的不利因素157
第二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问题分析159
一、机动车辆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59
二、机动车辆险业务正常化的措施160
第三节加快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进程162
一、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管制的弊端162
二、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背景164
三、推进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几点建议164
第七章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发展分析168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及问题168
一、企业信息化问题168
二、市场成熟问题168
三、电子金融化问题169
四、法制化建设问题169
第二节发展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对策分析170
一、静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二、动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三、在线交易阶段的对策171
第三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趋势分析172
一、专一化趋势172
二、融合化趋势172
三、国际化趋势172
第八章我国汽车保险业的竞争分析174
第一节当前车险市场竞争特点及对策分析174
一、车险市场改革过程与竞争特点174
二、当前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75
三、过度竞争对车险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影响177
四、对策与建议179
第二节车险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82
第三节车险放开经营后的竞争成本与营销机制分析184
一、营销成本迅速增加,车险有成为利润漏洞的危险184
二、创新营销模式是车险放开经营的必由之路186
三、建立车险新型营销机制的思考187
第四节寡头垄断竞争中车险价格行为的实证分析189
一、当前我国产险市场的结构分析189
(一)市场集中度189
(二)产品差异化189
(三)市场进入壁垒189
二、车险价格竞争的实证分析190
(一)车险市场化进程中总体费率持续走低191
(二)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各公司车险费率出现分化191
(三)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定价模式以规模导向为主191
(四)车险价格竞争:领导者——跟随者模式初步显现192
三、当前车险“价格战”的对策193
(一)逐步建立战略导向的车险定价模式193
(二)重建行业性风险费率和附加费率的车险组合价格体系193
(三)引导和调控车险领导者——跟随者竞争模式194
第五节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趋势分析194
一、车辆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194
二、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的有限性196
三、非价格竞争与集约化经营趋势198
第九章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分析200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现状200
一、高回扣导致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亏损200
二、机动车辆保险代理的利润分析200
第二节保险公司解决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采取的措施分析201
一、联合自律201
二、汽车保险服务“超市”202
第三节针对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应采取的解决方式203
一、上调机动车辆保险代理费率203
二、有效监管203
三、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渠道专业化203
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的直销业务203
五、大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经纪人业务204
第十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5
第一节当前我国车险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205
一、招标目的不明确205
二、中间人的不规范运作205
三、保险人竞争不够理性206
四、标书内容不规范206
五、评标缺乏统一的标准206
第二节车险招投标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后果207
第三节规范我国车险招投标的对策208
附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210
图表目录
图表1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基本框架
图表2美国部分州的保险反欺诈立法要求对比
图表3美国保险公司常用的反欺诈方法
图表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图表5200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图
图表62000-2006年中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结构
图表72000-2006年中国车险保费收入及赔付
图表8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1)
图表9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2)
图表10汽车保险费的发展
图表11个别亚洲市场汽车损失率
图表12某财产险公司一份2003年11月25日承保的私家车保单出险情况的部分记录
图表13某保险公司机动车辆险业务经营情况
图表14两个保险公司自律公约的支付矩阵
图表15小鸡博弈支付矩阵
图表16非寿险市场监督的基本态度
图表17两个保险公司第二次博弈的支付矩阵
图表182004年我国前五位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表
图表191997-2004年深圳市车险综合费率变动情况
图表201997-2004年深圳市场主要产险公司车险变动情况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车险两不赔,这不赔,那不赔。”
“车险都是坑!”
说起车险,几乎是“骂声”一片。
但9月19日起,车险新规将正式实施!没有坑,都是实实在在的大利好!
一、保额12.2万,提高至20万
“有责”情况: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至20万元
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责任赔偿限额整整提高了7.8万元!
“无责”情况:责任限额从1.21万元提高至1.99万元
同时,无责任赔偿限额也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提高了7800元。
对于车主而言,意味着以后出险理赔可以获得更多赔偿金额。
二、车损险增加6个保险权益
1)盗抢险纳入车损险
原有的商业车险有5大主险,分别是:车损险、三者险、司机险、乘客险、盗抢险
车险改革后,盗抢险从主险中剔除,并入到车损险中。就是说,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不用单独购买盗抢险,就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
2)5种附加险不用再单独购买
按照车险规定,只有购买了主险,才能选择购买该主险对应的附加险。
在原有车险条款中,通常有11个险种是作为附加险存在的。
详情如下↓↓
以“涉水险”为例:
涉水险作为车损险的附加险,只有购买了车损险的前提下,才能购买。但是,车损险在涉水后,只赔偿除发动机外其它部分的损失,而只有购买了涉水险,才能单独赔偿发动机的损失。
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坑?
车险改革后,这个坑终于可以填补上去了。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
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也就是说,玻璃险、自燃险、涉水险、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等保险责任,将直接纳入到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内,无需再单独购买。
以后买了车损险,除了能获得车损险其本身的权益之外,还能同时享受盗抢险、玻璃险、自燃险、涉水险、不计免赔、无法找到第三方共6种附加险的权益。
简直是“一石七鸟”!
3)一年能省多少钱?
在理想状态下,若上述6种保险均划入车损险,大概能省下多少钱?
以下面保单例,车损险保额为20万左右:
盗抢险:504.47元
玻璃险:384.4元
涉水险:107.59元
不计免赔:641.42元
无法找到第三方:53.79元
自燃险预估:400元(车龄在2-6年的车辆,费率大约为0.20%,即20万*0.20%=400元)
那加起来一共是:2091.67元
一年能省下2000多,简直不要太美好!当然,这是在理想状态下······
4)车损险会涨价吗?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来了:车损险增加那么多权益保障,价格会不会随之上涨呢?
《指导意见》是这样说的:
●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
●本次改革有“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仅从文件看来,保费应该不会出现大涨的情况。
但小易推测,车损险可能会上涨,毕竟一下子增加多了6个险种的权益。
预测可能出现几种情况:
1)之前只买车损险,不买附加险如盗抢险、自燃险、涉水险等6种险种的车主,费改之后,可能会涨价。但应该不会涨得太离谱;
2)之前不仅买车损险,还买上述6种附加险的车主,费改之后,保费总价可能会降低。
但具体定价要等保监会的通知。
同时,费改也鼓励保险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这个条款说得有点玄乎,主要看各个保险公司怎么个玩法了,比如是否会出现把汽车多个部件单独拎出来作为附加险(感觉又挖了一个坑)······
三、保费最多可以打5折
《指导意见》还明确:
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重点关注这句话,“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
也就是说,如果车主3年不出险,改革后的保费最多可以优惠50%,比原来的30%多优惠了20个百分点,相当于保费打了5折,相当划算!
四、地震灾害也可以赔了
在原有的车险条款中,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是无法获得赔偿的。这对处于我国地震带地区的车主而言,相当不公平。
车险改革后,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了删除,如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剔除免责条款。即以后由于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引起的车损,也可以理赔。
这就意味着,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除了上述几个改革重点,其他改革要点小易简单陈述下:
1、三者险最高额度增加至1000万。从原来的.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实现千万级别。
2、下调附加费用率,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费用率下降将带来赔付率上升,进而减少保险公司支付高额手续费的经济动力,倒逼手续费支出下降,进一步缓解车险手续费竞争乱象。
即:附加费用率下调→赔付率上升→手续费降低
8月25日起,部分地区车险出单手续费正式下调,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三家财险巨头下调幅度最大,部分地区最低上限已下调至15%。
小结
与现有条款相比,此次改革在保障车主权益方面,做出了很多颠覆性的改变。
可能有车主又要吐槽了,“说了那么多,还不是要我们多交钱”,你还真想错了。本次改革有“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所以大家不用太担心改革后保费会大涨的情况出现。
最后提醒一句:最近想买车险的车主可以缓一缓,到9月19日新规实施后再买也不迟。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今天的文章到此为止,希望对1比9赔付率怎么算的分析能让大家有所收获,也欢迎分享按比例赔付是什么意思的案例与想法。